|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又被多国承认
中国海事局继2001年与新加坡、巴哈马海事局签订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协议后,2002年又与荷兰、瓦努阿图、巴拿马、马耳他、利比里亚、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伯里兹、马来西亚、挪威、塞浦路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协议。共有13个《STCW78/95公约》的缔约国家和地区与中国海事局签订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今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过去的十年是我国航运事业大发展的十年:到2002年底我国拥有万吨以上泊位835个;水上运输船舶20.3万艘、5705万净载重吨,其中远洋船舶2337艘、23165万净载重吨;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28亿吨,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7.8亿吨;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集装箱制造国和第三大船舶制造国;中国连续6年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已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重要航运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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